在雙面動平衡(雙面校正)中,每個校正面的允許不平衡量(允許量)通常是不相同的,但具體是否一樣取決于轉子的結構、平衡標準以及動平衡機的設定。以下是詳細分析:
1. 一般情況下,允許量不同在大多數實際應用中,兩個校正面的允許不平衡量是不同的,主要原因包括:
校正面的位置影響:如果兩個校正面到轉子質心的距離不同(非對稱布局),允許量會按比例分配(通常與距離成反比)。
例如,若校正面A距離質心較遠,其允許量會更小,因為相同的不平衡量會產生更大的離心力矩。
2. 特殊情況:允許量相同在某些對稱或簡化情況下,兩校正面的允許量可能相同:
對稱轉子:如果轉子質心位于兩校正面的正中間(L1 = L2 ),則允許量通常相同。
經驗性平衡:部分現場動平衡中,為簡化操作,可能默認兩平面允許量相同(但需確保振動達標)。
3. 實際應用中的關鍵點
遵循標準或制造商規范:高精度設備(如渦輪機、電機)需嚴格按標準(ISO、API等)計算允許量。
動平衡機設定:現代動平衡機會自動分配兩平面的允許量,需輸入轉子幾何參數(如校正半徑、軸向位置)。
驗證振動值:即使允許量分配合理,*終需以實測振動值是否達標為準。
結論
通常不一樣:因轉子動力學特性,兩校正面的允許量多數情況下不同,需按標準或計算分配。
可能相同的情況:對稱轉子或簡化平衡時,允許量可設為相同,但需謹慎驗證。 建議具體操作時參考設備手冊或ISO
1940-1標準,必要時咨詢動平衡專業人員。